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地產新頁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圖片
放大
 

其他新聞
港六成海水樣本含塑膠微珠 來自磨砂膏等 南丫北樣本含最多
包圍房署示威衝突 區議員甄啟榮被捕
指政府收地違諾 回收場申覆核
驗證藥效 開發新藥方 中大科研中藥 輔助西醫
近八旬骨科名醫 掌實驗室繼續看症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漢基校董上訴得直 申改訟費令被拒

【明報專訊】財政司長陳茂波及妻子許步明,7年前向女兒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家教會和家長發電郵及會議摘要,指校董盧光漢(小圖)的龍鳳胎子女在考試中作弊和獲包庇,陳氏夫婦其後被裁定誹謗,須向盧氏賠償23萬元。終院早前裁定盧氏上訴得直,但要求他們向陳氏支付部分訟費。盧氏及後申請更改有關訟費令,終院昨日認為案件無明顯的「勝方」,拒絕其申請。

終院稱案件無明顯「勝方」

終院昨日在判辭中指出,本案涉及3項爭議,包括涉案電郵是否屬誹謗、涉案電郵是否獲「受約制特權」的保障,以及陳氏夫婦是否惡意發布相關電郵。

終院早前雖裁定盧氏上訴得直,但只是認為上訴庭不應直接判陳氏勝訴,而是應就「惡意」這爭議點作重審,故本案根本無明顯的「勝方」。惟由於陳氏在上訴庭上訴時,成功以「受約制特權」作抗辯理由,而盧氏並無在終審時就這點上訴,故陳氏可獲此項爭議的訟費。終院因此拒絕更改訟費令,並頒令盧氏須付是次申請的訟費。

【案件編號:FACV13/17】

 
 
今日相關新聞
漢基校董上訴得直 申改訟費令被拒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