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廣安日報社前黨組書記、前總編輯唐雲峰因為違規收受禮金、設立「小金庫」而被雙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四川廣安市紀委監委羅列唐雲峰罪名,指他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消費卡;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佔用公物歸個人使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違規設立「小金庫」,違規出借資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市紀委監委指出,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的唐雲峰,喪失理想信念、法紀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而且在十八大會議後仍不收斂,性質惡劣,按照規定,市監委委務會議決定予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收繳其所得,將他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處理。 1965年9月出生的唐雲峰是四川武勝人,1984年起,先後在武勝縣師範附小、縣政府辦公室、縣委辦公室工作,並於199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其後幾經升遷,於2004年起由廣安市委政研室副主任,調任至廣安日報社常務副總編輯,2007年1月至2017年1月間,擔任廣安日報社黨組書記、總編輯,2017年1月擔任廣安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並於2018年5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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