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林鄭新政府較去屆政府更強調中國《憲法》在香港地位,本報以慧科新聞搜尋引擎,統計兩屆政府以中文在公開場合或新聞稿中,申明中國憲法地位的次數,林鄭月娥上任1年,共8次公開提及中國憲法,主要官員或部門提及57次;前特首梁振英在最後一年任期只曾3次公開提及,主要官員或部門提及13次,與新政府相差數以倍計。 本報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查詢,局方過去兩個財政年度推廣中國憲法的開支,獲回覆當局透過不同途徑舉辦活動,讓市民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有更全面深入認識,當中包括正確理解憲法和基本法的關係,於2016/17年度,局方相關開支為1600萬元,2017/18年度撥款為1700萬元,升幅逾6%。 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7月訪港時表明,香港要更好落實一國兩制,要始終依照國家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形容國家憲法是特區制度的「法律淵源」。時事評論員劉銳紹相信林鄭是應習近平要求,強化中國憲法在港「至高無上的地位、是母法」,基本法只是「子法」,「(以中國憲法的)帽子套在香港,令你不能反對、否定」,透過法律落實政治需要,為23條立法等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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