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孕婦於2015年因發燒及感覺不到胎動求診,惟胎兒翌日死於腹中,孕婦則受感染於3日後死亡,死因庭昨續研訊。婦科醫生供稱事主入院後才透露兩日前曾「弄濕了兩條內褲」,子宮受感染後「好遲先畀矞(抗生素)」給事主,當事主排出死胎後卻未能排出胎盤,因血庫血小板不足,延至6小時後才做手術取出胎盤,事主其後被切除子宮後感染仍未能受控,終因敗血性流產、大腸桿菌敗血症等病死亡。
入院前弄濕內褲 不知穿羊水
時任瑪嘉烈醫院婦產科副顧問醫生楊式穎供稱,2015年11月22日下午,護士檢查發現事主王詠欣(終年31歲)的胎兒沒心跳,當時當值醫生李瑩為事主照超聲波,發現胎中只有很少胎水、胎兒已死,進一步查問下,事主才表示兩日前曾「弄濕了兩條內褲」。
楊續指出,穿羊水後有可能導致子宮內感染,遂開抗生素給事主,亦決定以藥物引產死胎,惟事主其後出現敗血性休克,吊鹽水後情G有改善,諮詢深切治療部醫生意見後,認為可留在產房觀察。
沒記錄事主入院前曾發燒
至翌日(23日)凌晨,事主排出死胎,但未能排出胎盤,血液中凝血因子及血小板指數偏低,需輸血小板才能做手術取出胎盤,惟當時血庫沒足夠血小板,要等3小時,惟3小時後麻醉科醫生認為需多6包血小板才保險,血庫需時到紅十字會取血小板,手術延至11時許才進行。她續稱,取出胎盤數小時後,事主出現心衰竭,當時轉用另一款抗生素。至24日,事主發燒至42℃,需使用高劑量強心針,其後移除事主子宮,以處理可能的感染源頭,惟事主於25日凌晨死亡。
楊供稱,事主感染後曾服兩種抗生素,第二日見無效才轉用另一款抗生素。她指出,醫院指引是先用前兩種抗生素,已能對付70%的大腸桿菌,惟事主「只係唔好彩30%」,有可能因其感染的大腸桿菌對先前的抗生素有抗藥性,因此「好遲先畀矞纂v。楊又解釋,婦產科醫生覆檢收症紀錄時,只會把認為相關的資料寫到紀錄上,或因此令婦產科紀錄上沒有顯示事主入院前曾發燒。
引產死胎「因開刀創傷大」
代表家屬的律師質疑楊,為何選擇引產死胎而非開刀取出。楊解釋,手術對孕婦創傷很大,有可能大量出血,尤其是事主已受細菌感染,傷口或會癒合困難,有可能令日後懷孕出現子宮爆裂情G,加上考慮胎兒只有23周,因此認為藥物引產是首選。楊續指出,即使引產後未能排出胎盤,其後再為事主麻醉並伸手到子宮取出胎盤,所造成的創傷仍較開刀取胎為低。
婦產科部門主管、負責為事主切除子宮的醫生李啟雲亦指出,子宮有可能自行康復,應先以抗生素處理感染。李稱,事主取出死胎及胎盤後,情G未有改善,他認為當時切除子宮是事主唯一希望,承認此非慣常做法,是「死馬當活馬醫」。李稱,手術後剖開子宮時散發腐臭氣味,不能確定子宮是否受感染,因氣味可能是死胎遺留。
【案件編號:CCDI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