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上周四(14日)在立法會通過,昨正式刊憲並成為香港法例。繼前日青年新政梁頌恆及社民連梁國雄之後,「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新民主同盟成員古俊軒及社工呂智恆昨亦相繼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高院將於7月9日早上就梁頌恆、梁國雄及郭卓堅的申請提訊。
社工第二度申請 李柱銘寫入稟狀
社工呂智恆早前已曾就一地兩檢申請司法覆核,惟當時法官認為「言之過早」拒絕受理。呂昨由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等律師撰寫入稟狀,並列律政司長及行政長官為答辯人。呂要求法庭宣告有關一地兩檢的條例違憲及違法,即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及要求法庭宣布人大常委會通過一地兩檢的決定無效並違憲。呂亦要求法庭頒令推翻行政長官代表香港政府所簽署的「一地兩檢合作安排協議」。
呂一方在申請書表示,無論一地兩檢條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或行政長官簽署的協議,均與基本法牴觸;由於有關條例容許內地法律在香港的內地口岸區執行,並容許內地在該口岸行使司法管轄權,呂一方認為,有關條例令政府的立法、司法及執法權無法履行職責,而香港居民亦會在該口岸喪失基本法賦予的保障。
稱人大決定違憲 港法院有權指出
呂一方續稱,終審法院判辭指出,若發現人大常委會決定牴觸基本法時,香港法院有責任並有權指出有關不一致,故法庭理應受理覆核,並考慮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否違憲。
而「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列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為答辯人,並要求法庭頒令林鄭月娥所提出,在香港行政區內設立內地口岸區,及實施一地兩檢的做法是嚴重違反基本法。新民主同盟成員古俊軒則列律政司長為答辯人,要求法庭宣告一地兩檢草案及法案違憲並無效。
現時5宗司法覆核申請所列的答辯人均有不同,包括立法會主席、行政長官、律政司長及運房局長等。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一般而言,若要求法庭宣告法例違憲,會將答辯人列為「代表香港政府的律政司長」。本案中法庭要處理的是,立法會通過的一地兩檢草案是否違反基本法,故列誰為答辯人非最重要,而且申請一方日後可再修改。
【入稟編號:HCAL1160、1164、1165、1171、117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