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上周四(14日)在爭議聲中通過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青年新政梁頌恆及前立法會議員、社民連梁國雄昨相繼入稟高等法院,就草案提出覆核。兩人分別列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及運房局長陳帆為答辯人,並指有關草案違反《基本法》,要求法庭宣告草案違憲及無效。 梁頌恆沒有律師代表,其撰寫的入稟狀指一地兩檢草案明顯違反《基本法》中訂明,香港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不應與《基本法》相牴觸,惟一地兩檢草案明顯牴觸《基本法》多條法例。他昨向傳媒時表示,「不『搬龍門』的話,我認為勝算是十分高」,因政府不可能強行指稱,涉案地段不屬香港範圍。 梁頌恆:三步走完成 沒理由拒受理 有學者稱人大的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負責監督法律實施,故一條法例是否合法合憲,並非由香港法院判斷。梁頌恆直斥說法「完全荒謬」,因《基本法》清楚列明香港司法管轄權是屬於香港法院所擁有,他亦看不出為何在香港發生的事,香港法院不可受理。就高院早前拒受理所有有關一地兩檢的覆核,梁頌恆指他在「三步走」完成後才提出入稟,相信法官再沒有拒絕受理的理由。 梁國雄則在入稟狀指一地兩檢草案意在香港司法管轄區實行內地法律,做法違犯《基本法》第18條,故要求法庭宣告有關草案違憲及無效。入稟狀亦指梁國雄曾於4屆立法會選舉中當選,並於2004年至2017年7月出任立法會議員,因此梁國雄有實際利益,以確保立法會立法時沒有與《基本法》相抵觸。另梁國雄作為一名公眾,亦有足夠利益確保內地法律不在香港境內執行。 【案件編號:HCAL1160、11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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