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間位於元朗的連鎖經營蔬菜店,持續使用揚聲器大聲播放叫賣錄音,造成噪音煩擾,違反《噪音管制條例》,昨被判罰款共1.7萬元;菜店董事因旗下店舖屢次違規,另被罰款3000元。翻查資料,涉案菜店「招仔記」於今年1月,已因揚聲器噪音滋擾被罰款3000元。 本案被告公司為「家農蔬果批發專門店有限公司」,涉案兩間店舖分別為合益廣場的「家農蔬果批發專門店」及合財街的「招仔記優質果菜」。根據公司查冊紀錄,兩間菜店均由簡利珍持有。根據案情,環保署因接獲多宗投訴,去年12月14日及今年1月5日分別到涉案兩間菜店巡查,發現有關店舖以揚聲器,持續大聲重複播放宣傳錄音,經現場評估後,確定發出的噪音造成煩擾。 【案件編號:FLS4127-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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