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黨被揭收賄 處理失當釀危機
拉霍伊被提不信任動議,源於人民黨成員在1999至2005年間收受商人科雷亞(Francisco Correa)賄賂,協助後者取得舉辦活動和公共工程的合約。法庭上周四(5月24日)判處29名商人和人民黨黨員罪成,其中人民黨前司庫巴爾塞尼亞斯(Luis Bárcenas)判囚33年,科雷亞被判囚51年。
藉政府合約牟利 黨前司庫囚33年
2004至2010年擔任參議員的巴爾塞尼亞斯,曾接觸多間有意取得公共服務合約的企業,收受賄款,將4800萬歐元(約7264萬加元)存到瑞士銀行帳戶;他又同意提升工程報價,以瓜分額外盈利。至於科雷亞,法庭指他利用與人民黨具影響力成員的關係,控制各級政府合約的分配。同案被判罪成共有29人,罪名包括詐騙、洗錢和賄賂等,法庭亦裁定人民黨在案中非法獲得政治資金,罰款24.5萬歐元(約37萬加元)。
拉霍伊於去年7月出庭作供時,聲稱人民黨沒有從相關公司收過現金捐款,又表示他沒參與黨內的財政事務。(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