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區華人分租屋半夜起火 18歲河北女留學生葬火海
兩男生2樓跳下傷 鄰居破窗救出另1女生
【明報專訊】就在多倫多大學士嘉堡校園旁邊、居住了2男2女中國留學生的獨立屋昨晨2時半發生二級火警。因火勢猛烈﹐其中居於二樓的一名18歲女留學生未能及時逃走而葬身火海﹐另1名女學生則及時獲鄰居破窗救出﹐得保性命﹐但亦被燒傷。另2名男學生則及時從二樓跳窗逃生。
3受傷學生送院後﹐其中2名男學生敷藥後經已出院﹐其中1人在跳窗逃生時﹐導致腳踝骨折﹔另一名女學生則需留院治療。4名死傷者均是多倫多大學士嘉堡分校的學生。
女死者就讀多大管理系二年級
死者是18歲女學生郭乃琪(音譯Naiqi, Helen, Guo)﹐來自河北﹐是多大管理系二年級學生。
起火民房位於Haida Court 10號(即近Morningside Avenue夾Ellesmere Road)。
由於起火民房嚴重焚毀﹐房子架構不穩﹐故消防員在撲熄大火後﹐雖在二樓發現女學生的屍體﹐但未有即時將屍體移走﹐待確保屋子沒有倒塌危險﹐以及法醫到場作初步檢查後﹐才搬走死者遺體。
起火原因仍待調查。初步估計今次火警亦造成至少過百萬元財物損失。
有鄰居指起火民居為分租屋﹐業主為華人﹐並在該社區內擁有不止一間物業﹐都用作分租用﹔更有鄰居稱業主將屋分租出去後﹐便不怎麼打理房子﹐以致前後園雜草叢生﹐甚至有大樹在本月初的風暴中倒下﹐亦不聞不問(見A3版另稿)。
但多倫多消防副總長杰索普(Jim Jessop)則不肯證實起火民居屬分租屋﹐只表示在未有調查結果時﹐都不宜妄斷。至於事發時﹐屋內是否安裝了有效的煙霧警報器﹔在屋內哪處起火﹐以及為何火勢如此猛烈等﹐均列為調查範圍之內﹐未有說明。
被問及過去3日﹐士嘉堡連續發生至少3宗火警﹐他則表示:「3宗火警並無關連﹐多市每日都有火警發生。」
起火民居隔鄰的獨立屋亦是作分租用﹐一名女租客Salma Shariff首先發現火警﹐其男友Loick Masunda走出屋外時﹐已見2名男學生在屋外﹐至於2名女學生則分別被困在地面主層及二樓。
Masunda見狀﹐便立即將起火現場主層一個窗戶砸破﹐救出女生﹔至於另一名女生仍然被困在二樓﹐但當時火勢已相當猛烈﹐且濃煙密佈﹐故他亦無法施救。
Masunda說︰「當其中一名女生獲救時﹐她的眼鏡以至全身都是灰﹐雙手被燒傷﹐表現痛苦且無法呼吸。」至於2名男生雖然脫險﹐但當時仍驚魂未定。他救出女生後﹐稍為安撫她一下﹐便將她交予救護員。
居於起火現場對面的華人鄰居則表示﹐半夜突然看見對面火光熊熊﹐於是走出屋外察看﹐只聽到有人不斷喊救命﹐未幾即有多部消防車、救護車趕到。安省消防處(OFM)現已接手調查今次火災。
消防及市府人員在區內查找分租屋
火警後﹐因接到附近多名居民投訴﹐指區內存在不少分租屋﹐消防局遂與市府附例執法員在Haida Court上﹐逐家逐戶拍門查看。最後﹐在該條街上發現至少一個民居違例﹐屋主將地庫分成4房出租。由於該處未有設有第二條走火通道﹐附例執法人員以對生命有即時威脅為由﹐頒發命令﹐勒令房客馬上遷出。據多市政府的附例﹐有3個或以上沒有關係的人一同居住﹐並共用廚廁﹐業主並以此營運方式取得金錢回報的﹐均屬分租屋(rooming house)﹔但按安省消防條例﹐只要有4名或以上互無關連的人住在同一個建築物內﹐就被視為分租屋。個人違例者最高可判罰5萬元及入獄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