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議題﹕歷史建築的生與死
【明報專訊】全港最大型古蹟保育項目、俗稱「大館」的前中區警署建築群,歷時10年完成活化,於2018年5月29日正式開放。大館有逾百年歷史,當中的前中區警署、前中央裁判司署和域多利監獄早於1995年被列為法定古蹟。大館16座建築由昔日的政府機關,活化為結合文物、當代藝術和消閒設施的文化活動空間,保育成效尚待觀察。香港社會對古蹟保育愈來愈關注,過去開展的活化計劃成效高低也陸續浮現,從中可見歷史建築保育仍然面對不少困難。
如何評估保育價值?
古物諮詢委員會(古諮會)於2009年3月宣布完成全港1444幢歷史建築物的評估工作。建議評級公布後,古諮會根據負責背景研究的古物古蹟辦事處(古蹟辦)提供的資料和公眾意見,逐步確定每幢建築物的評級,並就公眾提出的新項目作文物價值評估和評級。評級制度旨在找出和比較歷史建築物的文物價值,方便古蹟辦考慮是否應該保存和如何保存個別建築物。
古諮會對歷史建築的評級準則
1. 歷史價值(與重要歷史事件、人物的關係、建築物年齡等)
2. 建築價值(為某種建築風格的重要例子、提高環境美感等)
3. 組合價值(屬於歷史建築群組的重要組成部分、展示相同文化價值等)
4. 社會價值和地區價值(社會公認的重要地標、延續集體回憶等)
5. 保持原貌程度(曾作的修葺對其歷史的重要及建築完整的影響等)
6. 罕有程度(於上述5個方面是否罕有)
資料來源:古蹟辦網頁
.法定古蹟與歷史建築評級分類(見圖)
◆保育方法
保存(preservation):
在外觀及功能上維持原有狀G,盡量不影響建築物的情?下提供有限度修復,如銅鑼灣天后廟
活化(revitalisation):
修復及適當保存建築物,並改變用途,通常保留建築物的外觀、裝飾及結構,其餘地方則重新裝潢,甚至加建,如大館
重建(reconstruction):
拆卸部分或全部原有文物,盡量仿照當時的建築技術和材料,另覓地方重新建造,如美利樓(舊址為中環,現建於赤柱)
資料來源:教育局「在香港推行可持續發展教育」學習教材套
■歷史建築保育困難
1.評級爭議
例子:皇都戲院、嘉頓總部
社會價值界線模糊
各級歷史建築中只有一級的會被考慮列為法定古蹟,評級機制令人關注。北角皇都戲院曾被古蹟辦建議列作二級歷史建築,原因是部分原有設施已被拆走,且只屬地區戲院,社會價值及影響力均未達一級水平。然而,2016年多名古諮會委員認為,皇都戲院有獨特建築特色及歷史價值,值得提升至一級,終在一個月公眾諮詢期後,確認一級歷史建築評級。當時有委員認為現評為二級的油麻地戲院,比皇都戲院更具社會價值,質疑評級標準與過往有牴觸。古諮會主席林筱魯承認在社會價值的評審上,委員未有一把「自己感覺舒服的尺」。
評審準則不合時宜
古諮會2018年3月討論深水鼮饕y總部的歷史建築評級時也引起爭論,古蹟辦建議列為二級歷史建築,但有關注嘉頓重建的團體不同意,提倡將之列為一級,減低拆卸的可能。古諮會前委員何培斌2018年4月撰文批評,古蹟辦專家小組對戰後建築的認知有限,對建築的評審準則也不合時宜,而且專家小組往往只以年份衡量建築的歷史價值,戰後建築刻意追求平實,摒棄以往講求修飾或刻意加添一兩樣具標誌性特徵的做法,外貌上也難以獲得這些專家的青睞。
2.經濟成本
例子:中環街市、芳園書室
建築成本不斷上漲
政府保育歷史建築需要投放大量資金,曾有活化計劃因建築成本上漲而暫緩。政府2009年委託市建局活化中環街市,經公眾諮詢後採用「漂浮綠洲」為藍本,希望建設成中環的「市肺」。方案經過司法覆核、補地價等爭議,2015年市建局稱工程預算由5億元升至15億元,需要簡化設計方案,後來市建局董事會通過6億元新方案。中環街市丟空約14年後,終在2017年展開活化工程,但費用較新方案估算成本增加兩成至7.4億元,預計2021年底前完工。
活化後或經營困難
維持財務良好也是歷史建築經過活化後的挑戰之一。以PMQ元創方為例,2014年開業後,2013/14年度開支達1761萬元,主要租金收入則為122萬元,錄得約1600萬元虧蝕,連同未開幕前一年財務報表結果,連續兩年虧蝕逾千萬元,至2016年度仍錄得虧蝕,靠捐款才避免財赤。
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2008年起推行,2016年時任發展局長陳茂波透露,有個別營運者想交回營運權,並點名馬灣芳園書室因地點偏遠,面積較細,舉辦活動難吸引人流,以至經營面對困難。他又稱過往也有歷史建築因範圍大,有營運機構表示維修、保養、清潔花費不少。芳園書室曾活化成旅遊及教育中心暨馬灣水陸居民博物館,終在2017年初停止營運。
3.業權問題
例子:屯門紅樓、何東花園
七成歷史建築屬私人物業
全港1444幢歷史建築中約七成屬私人物業,除非列為法定古蹟,否則業主有權申請改變建築用途。面對高昂地價的誘因,業主普遍傾向將建築拆卸再發展。若一級歷史建築業主提出拆卸重建,政府或先將它列作暫定古蹟,爭取12個月時間讓發展局與業主磋商保育方案,以及讓古物事務監督全面考慮是否將該建築宣布為永久的法定古蹟。被指為辛亥革命基地的一級歷史建築屯門青山紅樓於2017年面臨拆卸,隨即被列為暫定古蹟,其間業主與發展局達成共識,申請維修資助計劃,由局方資助維修,且同意10年內不拆卸紅樓。
保育與否由業主決定
過去有歷史建築被列作暫定古蹟後,因政府與業主未達共識而無法保留。古諮會前委員高添強2016年表示,保育歷史建築的生殺大權始終在業主手上,「評級有如alarm system(警示系統),改建或清拆前通知一下古蹟辦,但業主堅持要拆,政府完全『無符』」。山頂何東花園便是例子,業主堅拒發展局提出的換地方式,將花園拆卸後建成分層住宅大樓。事件令社會掀起應否以公帑收購私人歷史建築作保育的爭議,2016年時任活化歷史建築諮詢委員會主席陳智思表示,「若立例全部(獲評級)歷史建築都不能重建,又變為強搶民產,是政治議題」,質疑其可行性,認為社會未達共識。
4.活化限制
例子:PMQ元創方、文武廟
商業化令大眾卻步
不少由政府擁有業權的歷史建築,都會採用活化方式保育,改變其用途令它們可發揮實用功能,包括大館、藍屋建築群、前水警總部(現為1881 Heritage)、荷李活道前已婚警察宿舍(現為PMQ元創方)等。過往有歷史建築於活化後被批評過於商業化,例如1881 Heritage屬酒店等商業用途、和昌大押化身高級餐廳,令普羅大眾難以接近。
活化建築與社區割裂
有意見擔心歷史建築活化後會與社區割裂。退休高級警司何明新於1994年獲委任為香港警察隊歷史博物館諮詢委員會成員,曾為大館的保育項目提供意見。他認為大館不止由歷史建築組成,而是連同附近的社區,距離大館約10分鐘路程的上環文武廟也是其一部分,「早前警察不多,文武廟處理華人事件,西人(外國人)的事就交予大館」,兩座建築互有關連,「你搞好大館,但周邊的東西沒有處理」。
[通通識 第52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