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目前報考的士駕駛考試者只需持車牌滿3年、筆試及格,即可申領簽發的士駕駛執照,毋須參加任何路試。翻查2001年優質的士服務督導委員會(現稱「的士服務質素委員會」)一份文件,運輸署早於2000年根據交諮會的建議,委託顧問研究和設計的士司機訓練課程,並建議駕駛執照的申請人須完成課程及評估。 18年前曾研設課程 學普通話英語 交諮會在1998年就檢討的士發牌制度提出建議,修訂申領的士駕駛執照的基本資格,要求申請人須參加認可的士司機訓練課程,接受駕駛技術、服務態度和行為等訓練。運輸署其後在2000年委託顧問公司研究和設計的士司機訓練課程,駕駛執照申請人的訓練課程大綱包括的士則例、職業普通話和英語訓練、查閱地圖技巧等。 然而,據運輸署目前的士筆試指引,報考的士駕駛考試者只需筆試及格就可申請駕駛執照,筆試分3部分,包括的士則例、對本港地方的認識和道路使用者守則。 的士業議會主席熊永達表示,現時已有非強制的士司機培訓課程,例如僱員再培訓局有144小時課程,培訓新人入行。議會建議政府與職訓局合作,開辦的士課程,規定入行的士司機需獲得有關課程合格證書,確保從業員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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