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婚退休懲教署職員被指於2008至13年間,多次非禮及強姦與內地女友所生女兒。2016年夏天,女兒向老師提及遭父親性侵事件,事件驚動社工,懲教職員去年被捕。懲教職員被控非禮及強姦等共5罪,惟事主昨出庭作供時表示不確定父親曾否強姦他。法官截停事主作供,控方索取指示後決定不再舉證。法官引導陪審團裁定被告全部控罪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陪審團曾解散 昨再選 60歲被告以T為代號,否認3項非禮罪、1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及1項強姦罪。案件原於本周二(15日)開審,惟前日有陪審員在開庭前經公眾席及律師席行入陪審團休息室。法官為謹慎起見解散陪審團,昨再次選出另一組陪審團。 指稱當時年紀小 沒有深刻印象 根據控方案情,2008年暑假,被告到事主深圳家中,非禮當時9歲事主。現年19歲的事主昨供稱,忘記當日發生什麼事,家中亦沒有特別事情發生。事主稱當時年紀尚小,對該段時間發生的事情沒有深刻印象。她只記得當時與被告關係不太好,有時會爭執。 稱抱不確定心態落口供 事主聲稱當日向警方錄取口供時已記不清楚,一直抱茪ˊT定的心態,並以為還有很多時間可以回想。控方追問事主是否知道到庭的目的,她回答知道,但又稱不確定被告有沒有強姦她,只是被告有時擁抱她時,會觸碰其腰部,令她感到反感。 法官聽過事主作供內容後,截停事主並要求她與陪審團退席。控方其後向律政司索取指示,決定不再舉證。法官遂向陪審團表示以現時呈堂的證供,不可能足以裁定被告罪成,終引導陪審團裁定被告所有控罪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HCCC32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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