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7歲女童疑被母親疏忽照顧致嚴重營養不良,腦部嚴重受損,其父母更涉向醫護人員和社工等隱瞞女童的身體狀G,案件昨續審。女童父親初期向警方稱女童到港後由母親照顧,他從沒在港見過女童,但一個月後「改口供」稱他才是照顧者,因被警員「嚇一嚇」才說出早前的版本。 稱被警「嚇一嚇」說出早前版本 本案首、次被告分別是女童的母親(42歲)和父親(52歲),兩人被控共兩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女童母親另被控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警員於庭上讀出次被告於2015年8月13及14日錄取的口供,稱由於女童智力及發育遲緩,需定時在內地覆診及吃藥,其主診醫生長駐內地,故沒有於2012年帶女童來港。次被告及後與首被告商討帶女童來港求醫,每次討論後均不了了之,其間首被告曾帶女童來港,但次被告也沒見過女童,直至女童被送院才見到她。 2015年9月14日,次被告與警方錄影會面,警方表示大孖女(首被告與前夫所生)稱首、次被告教唆她給「假口供」,次被告對此表示「無狫縑v,之後又突然向警方交出一份親撰的信件,內容自稱早前被警長威嚇,故才說出早前的版本。 被問照顧情G 「我記性好差」 次被告在錄影會面稱,女童自2014年11月來港後一直由他照顧,警員問他平日照顧女童的情G時,他多半回答「無mark低」、「唔記得」及「我記性好差」。 次被告又稱,平日他將女童接到大窩口麥當勞,再由首被告送女童到幼稚園上課。警員詢問為何要這樣做,次被告回答「好驚,我成日唔知驚曮均v,隨後又承認害怕其他家長知道他沒工作,遂不敢直接送女童回校。 次被告續表示,事發當日在青衣住處餵女童吃粥後,二人乘的士往荃灣,但途中女童表示不適並暈倒,碰巧細孖女致電他,遂茞蚕茪k及與細孖女同住的首被告前來,送女童到急症室,次被告及後自行回家。次被告解釋當時很驚慌,「好亂我個人,都唔明點解自己走鬙h」。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76/1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