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法例有否抵觸聯邦法 專家料需上訴至最高法院
【明報專訊】卑詩省政府周四向卑詩上訴法院提出諮詢,要求釐清油管問題上的司法權限,法律專家指出,新民主黨政府此前反對跨山輸油管擴建計劃的立場或對此案不利。
卑詩省府周四向上訴法院提交一項參考案例,查詢省府對《環境管理法》(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Act)的修訂案是否有效,以及修訂案是否賦予省府足夠法律權力,防止原油在運送期間對環境、社區及民眾健康造成影響。卑詩省亦要求上訴庭釐清,聯邦法例是否凌駕於該項法例修訂案。
卡加利大學自然資源法律系主任班克斯(Nigel Bankes)表示,省府在法律修訂的有效性問題上會受挫,因為該項法例雖涵蓋廣泛的環境問題,但明顯是針對跨山輸油管擴建計劃。再者,1984年曾有先例,法庭裁定紐芬蘭-拉布拉多省府無權通過立法,破壞魁北克取得丘吉爾瀑布(Churchill Falls)水力發電的權利。
不過,約克大學奧斯古德法學院(Osgoode Hall Law School)教授萊德(Bruce Ryder)不認同,認為此案例與卑詩省情況不同,因為法例修訂案涉及所有原油,而不僅是指某特定項目。卑詩最高法院曾經裁定下級政府有權制訂與北方門戶(Northern Gateway)油管相關的環境保護措施,此案例可有助支持卑詩省的立場。
萊德認為,上訴庭會批准該法例修訂案有效。不過,卑詩省是否有權依據《環境管理法》修訂案簽發許可程序,以規管在省內的原油運輸,這存在不確定性,因為此舉會被視作損害或阻撓聯邦項目,這明顯違憲。
但由於簽發許可的程序的細節未明,上訴庭或許會以資料不詳拒絕回答。
渥太華大學法律教授馬思安(Carissima Mathen)認為,卑詩省法例顯然與聯邦法例有抵觸。她表示沒見過任何能指出為何聯邦政府無權規管跨省油管的理據。
所有法律專家均表示,預期案件會上訴至加拿大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