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駕電動滑板車被撞 受傷被捕 涉危駕無牌六宗罪 運輸署表明不發牌
【明報專訊】荃灣昨凌晨發生的士與電動滑板車相撞交通意外,滑板車男子被拋起撼向的士擋風玻璃墮地受傷,更因違例駕駛電動滑板車涉「六宗罪」被捕,由救護車送院治理。警方正調查車禍原因。
被捕男子姓劉,44歲,涉嫌危險駕駛、無牌駕駛、無第三者保險下駕駛、駕駛未獲發牌車輛、無佩戴防護頭盔及酒後駕駛罪名,頭部及手部受傷,清醒送院治理無礙出院;警方初步調查後,暫准劉保釋候查,需於5月下旬返警署報到。
消息稱,昨凌晨1時許,一輛的士沿怡樂街駛至海濱花園對開時,剛巧劉姓男子駕電動滑板車在該處橫過馬路,的士58歲姓馬女司機收掣不及,的士把劉撞至「人仰車翻」,劉被撞至拋起撼向的士車頭擋風玻璃,反彈墮地受傷,途人報警。警員到場調查,發現劉所駕駛的是未獲運輸署發牌的電動滑板車,經酒精呼氣測試證實劉超標,以涉嫌「六宗罪」拘捕劉及送院治理。運輸署表明不會就電動可移動工具發牌。
售價三四千 店內告示囑勿駛馬路
記者昨日分別到深水鶧玥n電腦中心及新高登電腦廣場了解,見有店舖售賣電動滑板車,其中一間標明鋁合金製售價3680元,碳纖維製售價4680元;店舖貼出相關注意事項,包括提醒顧及不同地區之法律條款及不能在香港道路上合法使用;當記者向店員查詢玩電動滑板車法例問題,職員坦言在香港街道上玩屬違法,只能在家中或私人地方玩。
店員茖警「落地推車」
另一間店舖未有貼出注意事項,店員回覆查詢時表示:「香港無人會奏P,如果玩電動單車見到警員便要熄電掣用腳踩,若玩電動滑板車遇警員咪落地推車囉。」記者亦在淘寶網發現有同款成人可折疊電動滑板車出售,價格由1819至1839元人民幣(約2260至2285港元),最高時速25公里,每次充電5小時可行駛30公里,最高承重100公斤。
遇車禍 第三保或不賠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表示,案中電動滑板車在香港並不合法,不可在單車徑及馬路行駛,一旦被撞,對方的第三者保險有可能不作出賠償,建議消委會在包裝上提醒市民只可在私家路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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