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派4000元 居加港人無份
【明報專訊】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提出的預算案「補漏拾遺」方案,最快明年2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接受申請。
今次派4,000元與2011年派錢不同,並不是永久性居民就有份,四大條件之一是「通常居住在香港」,並不以居住時間長短界定,因此港人若只是暫時離開香港出差、留學、求醫,在合理預期情況下會返回香港居住,都可提出申請;但已移居外地港人無份,而到內地養老、但沒有參加廣東計劃或福建計劃的長者,即使持有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但因不符「通常居住在香港」條件,不再如2011年般會獲得派錢。
香港政府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關愛共享計劃」網頁亦已上載有關申領4,000元的資格條件,大部分條件都以今年12月31日為限。
綜合而言,大多數在港居住的永久性居民及新移民都有份,但移居內地和外國的港人都不合資格領取;非永久性居民一般不能申請,不過來港求學完畢並留港發展的大學非本地畢業生,如在今年底符合四大條件,則同樣可受惠。 不過無論申請是否成功,職津處都會向申請人發出「申請結果通知書」,申請人如不滿結果,可於收到通知書4星期內以書面向職津處提出上訴。
香港駐多倫多經濟貿易辦事處日前回覆本報查詢時,亦表示有關「關愛共享計劃」的詳情,包括申請安排和細節,稍後由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