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報告的短中期建議中,包括利用私人持有的新界農地作公私營發展,引來外界質疑會否構成利益輸送,小組主席黃遠輝建議成立獨立機構處理,釋除官商勾結疑慮。對於具爭議的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契約用地),小組建議社會可考慮釋放個別用地作其他用途或遷置個別設施,有經營者表明反對。 報告中提到,現時大型發展商共持有不少於1000公頃新界農地,面積相等於全港公私營房屋(撇除鄉郊居所)總面積四分之一,認為開發農地將有利房屋供應。報告提出若以《收回土地條例》須先確定土地有「公共用途」才能收回,有一定困難,建議透過公私營合作發展模式開發農地,而政府須負擔基建支援成本,包括道路、水務、防洪設施等。 地產商早前開腔歡迎與政府合作發展︰新鴻基上月指手上有3幅土地適合作首置上車盤,根據資料,新地持有逾1000伙的元朗錦田長春新村,以及涉1300伙的沙田香粉寮項目,已獲城規會批出作住宅發展。而另一地產商琣a涉及近800伙的大埔蕉坑項目,去年10月亦獲城規會通過以公私營合作概念發展。恆地在另一擬發展地段南生圍項目,因濕地保育問題,多年來未獲城規會批准申請,集團去年表示可將項目500伙公營戶增加至1000伙,以促成公私營合作。琣a副主席李家誠昨表示,若商業上可行會支持合作。 對於如何釋除官商勾結的疑慮,土地供應專責小組黃遠輝建議政府可成立獨立機構,以社會認可的機制確保公帑及基建投入可換回一定比例的公營房屋單位。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則認為,報告以確立土地有「公共用途」有困難為理由不建議引用《收回土地條例》,予人質疑政府處理該批農地「暗示是作私人用途」,予人偏袒商界的觀感,並指即便有獨立機構處理亦未能釋除官商勾結疑慮。 本土研究社:未能釋疑慮 小組報告亦觸及契約用地。報告指出,本港有27幅契約用地由私人體育會持有,佔地約341公頃。小組建議社會可考慮釋放個別用地作其他用途,或遷置個別設施。報告以社會熱議的粉嶺高球場作例子,指球場佔地172公頃、鄰近港鐵站,若局部發展,可以把球場32公頃興建4600個住宅單位;若全面發展,整個球場可提供1.3萬個單位,容納3.7萬人並提供1.2萬個就業機會。經營球場的香港哥爾夫球會及紀利華木球會回覆本報查詢時表明反對政府收回土地。 明報記者 (土地大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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