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生利集團由2003年開始於球會租用地經營中、西餐廳至今逾14年,紀利華木球會內部文件顯示,生利毋須繳付租金,僅每月支付5%至17%的佣金予球會,球會去年有關收益共約589萬元。投訴人指生利在硬件上幾乎是「零成本」經營,質疑球會理事借用地價優惠生利。 據投訴人提供予本報的文件顯示,在2015至2016年跨國餐飲集團金巴斯(The Compass Group)曾提出每年支付最少800萬元租金予球會以取得餐廳的經營權,最後遭否決。最後生利獲續約。投訴人質疑﹕「如果為了球會收入虓Q,為何捨棄較多收入卻仍保留生利的經營權?」根據投訴人提供的文件顯示,該年度有接近300萬元餐飲服務的相關開支,本該由生利支付,但卻變為球會支付。 自2016年起,西餐廳擴建20%,約900萬元的費用也全數由球會支付。而球會決策主要由各會員投票決定,該會特設「特別遴選會員」制,約110個「特別投票會員」各擁有50票;而普通投票會員有逾3000名,每人只有1票。「普通投票會員」比「特別投票會員」數量上多約26倍,但以票數計,前者只是後者的五成五。而且根據會章,只有「特別遴選會員」才能當上球會理事,而理事在會務上有「最終決定權」。投訴人說︰「現時12人組成的理事會,有一半是連任了25年以上,他們壟斷了會務。」 紀利華木球會義務秘書劉志宏表示,球會選擇餐飲服務商時均有公開招標,並邀請最少3家機構投標作比較及選擇;又指因餐廳僅限會員及其帶同親友進入,很多餐飲經營者因難以預料顧客數目及收入而不入標。 被問到為何有餐飲集團願支付較高的固定租金仍遭否決,劉稱若球會餐飲收入太高,會違反地契「不得進行商業活動」的條款,而生利提出的佣金水平「足夠球會的餐飲行政開支」,又指「不應亦不能夠阻止餐廳賺錢」,強調選擇生利是諮詢會員意見後作出的決定,並非理事一意孤行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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