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甘肅省白銀市中院30日上午公開宣判被告人高承勇搶劫、故意殺人、強姦、侮辱屍體一案,對被告人高承勇判處死刑。高承勇當庭表示不上訴。 案情指,1988年至2002年,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在甘肅省白銀市及內蒙古包頭市連續強姦殘殺女性11人,作案跨度14年,受害人中年齡最小的僅8歲,作案手段極其殘忍。 2016年8月26日,犯罪嫌疑人高承勇落網,該系列案告破。 2016年11月24日高承勇被移送起訴,2017年7月18日,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 2018年3月27日,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公告稱,該院定於2018年3月30日10時,在該院一樓大審判法庭公開宣判被告人高承勇搶劫、故意殺人、強姦、侮辱屍體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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