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人大早前通過修改國家憲法,正在北京出席兩會的港區人大代表譚志源接受無綫電視訪問時建議,特首和主要官員宣誓時,加入擁護國家憲法。對於擁護憲法是否等同擁護共產黨,譚志源認為是擁護政治制度,因憲法屬整個國家。
根據現行宣誓條例,特首和主要官員宣誓就職時,誓言中表明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擁護《基本法》,譚志源在訪問中表示,建議中央研究加入擁護國家憲法,他認為因特首和主要官員都須中央任命,而香港最關心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來自《基本法》的落實,《基本法》亦透過憲法產生,他形容擁護憲法,「就是說去堅守『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繼續適用於香港的意思」。
不建議涵蓋司法機構官員
《基本法》第104條有關宣誓的條文,除特首、主要官員外,亦包括行會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譚志源稱初步不建議司法機構官員,只局限政治任命的官員,中央可以研究憲法宣誓如何跟《基本法》第104條銜接。
對於特區政府領導層對憲法宣誓,會否影響公務員體系的政治中立,譚志源指香港不像英國有政黨輪替,由誰做特首,公務員都會依法按其施政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