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無業漢4年前相約15歲少女到寓所「私影」,其後涉侵犯及殺害對方,案件昨續審。無業漢出庭自辯時提到,當日誤當少女為欺負他的前同事,才會突然以茄汁樽不斷擊打對方頭部,又透露「神」曾5次向他表示只是誤殺,並茈L要堅忍審訊,耶穌基督近月更已收他為徒,他又對少女遇害感到「佢好無辜,我又好無辜」。 「如果無精神病 唔會扑落去」 被告劉璋輝(37歲)被控於或約於2014年12月8日在香港謀殺少女郭惠明,他早前表示願意承認誤殺罪,惟不被控方接納。被告自辯時表示,案發當日與事主在朗豪坊會面後,兩人一同到他家中,其間告先後3次要求事主換上拍攝的服裝,「好似神問彼得3次咁」,惟事主拒絕。被告其後突將事主當成曾欺負他的前同事,以茄汁樽重擊對方頭部,「如果無精神病,我唔會垠蚞磪溢言h,我停唔到」。 誤當少女是欺負他的前同事 辯方聞言追問事主外貌是否與被告前同事頗相似,被告回應稱「無睇過佢個樣」,又強調當時已精神失常,腦中出現「血祭」一詞。被告亦承認,當日有將酒樽插入事主肛門,「我鹹濕、我好色、我睇鷵苳龤v,並糾正辯方所稱插了10多下:「我記得係4下。」 認鹹濕酒樽插事主肛門4下 被告續稱,用索帶索緊事主頸部,是因為「驚佢四周圍走」,並曾聽到魔鬼茈L將事主「斬開一翩A鶵X頭扔鼳\」,但他沒有遵從。被告又透露,耶穌基督近月已收他為徒,「帶我去地獄第二層見識鵅A去過4次時空旅行」,又稱「神」曾多次告訴他家中閉路電視錄下「誤殺過程」,質疑為何至今仍未向陪審團展示片段。 控方盤問時質疑,被告所稱在職場受欺凌的說法為謊言,他回應說「一隻腳鬗扆鞳A一隻腳鬖a獄」毋須再隱瞞。控方又質疑,被告並非虔誠基督徒,他承認「搵錢行先」,對信仰「好馬虎」,又稱自己應去打劫匯豐銀行,「呢個先係正常鴽皕|做翵ヾv。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6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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