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年11月有的士失控剷上銅鑼灣崇光百貨正門外行人路,撞倒8名途人,七旬司機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嚴重傷害罪,以及兩項使用欠妥車輛罪。法官昨判刑時斥責司機向警方謊稱事發時有人衝出馬路,意圖減輕罪責,判其監禁8個月、罰款4000元,兼停牌3年。 陳仲衡法官表示,被告劉永思(72歲)患有糖尿病,其咳嗽問題明顯會影響駕駛能力,但被告當時未有服食止咳藥。 官斥謊稱有人衝出馬路 陳官又稱,被告向警方落口供時訛稱要避開衝出馬路的行人才導致意外發生,斥被告故意說謊以減輕在事件中的責任,此為加刑因素。陳官亦稱,因被告在事發後才開始做義工,故不會因而減刑。 【案件編號︰DCCC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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