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梁天琦是本案中面對最多控罪的被告,他否認兩項暴動及一項煽惑暴動罪,而控方透露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控方昨開案陳辭指出,梁當晚與黃台仰在場多次作出挑撥言論,梁曾說「如果你係香港人就留鰜蛂A保護番呢個城市」,他亦宣稱當晚正舉行選舉遊行,毋須警方批准。 梁認襲警 事主將出庭作供 梁天琦於本案是唯一被控煽惑暴動的被告,他否認於2016年2月8日至2月9日,在旺角砵蘭街連同黃台仰非法煽惑在場者參與暴動。控方指出,梁與黃當晚未有理會警方警告,多次發表挑撥言論;梁另於早前已承認一項襲警罪,即在2月9日襲擊警員文錦璣,該警員將出庭作供。 從控方呈堂的片段可見,當黃爬到客貨車頂發表言論時,梁亦曾在車內伸出頭,車附近擺放多支梁參選的旗幟。直至午夜時分,梁換上本民前上衣,手持擴音器首次作呼籲。梁稱「我]呢度係本土民主前線,如果你]可以接受我]城市,畀城管同公安隨時趕人走,你]就唔係香港人」,「如果你係香港人就留鰜蛂A保護番呢個城市、保護番我]鴾憭ヾK…佢]份糧係香港納稅人畀,佢]應該服務我],唔想屈服鬗膠w、城管之下儭隉A就留鰜蛂A我]本土民主前線會一直留鰜蛂v。當時群眾正與警方對峙,而黃留在車頂。 梁聲稱「選舉遊行 毋須警批准」 呈堂片段顯示,2月9日約凌晨1時40分,警方向群眾發出「334」警告,即要求群眾在10分鐘內離開,否則會使用最低武力拘捕。惟此時梁與黃不斷以擴音器發表「挑撥言論」,梁聲稱「我]行緊選舉遊行,唔需要你]批准」,警方則回應「著藍色衫、用布遮住自己個鼻、戴眼鏡鴾H,唔好再作出挑撥言論」,梁則反駁「我無煽動,我]M家做緊一個選舉遊行,公安條例容許我]咁樣做,我X你老母」,他又說,自己只是宣揚理念。黃亦和應,表示「我]本土民主前線一定同你玩大佢」,又指警方若於5分鐘內不離開,他們會繼續向前進行選舉遊行。警方再呼籲兩人不要再發表挑撥言論,當警方準備驅散人群,黃發出號令與大批群眾一擁而上,衝向警方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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