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控方向陪審團簡介案件事發經過時表示,事發當晚是年初一,事發前街道人多車多,但道路暢通。雖有小販在後巷擺賣,但食環職員未作票控。從呈堂片段可見,黃台仰其間曾接觸小販,其後小販把車仔推到馬路,並有身穿本民前上衣的人跟隨,行人路和馬路開始塞滿人,汽車不能通過,有人報稱遭在場的士撞傷,引致警察到場。 指食環職員遭本民前成員等包圍 控方表示,2016年2月8日晚上8時許,食環署小販管理隊在旺角砵蘭街一帶執勤,當時他們只是站崗,沒驅趕或票控任何小販。當時砵蘭街道路暢順,有小販在瑞興麻雀館的後巷擺賣,當時黃台仰被拍到與小販有接觸。 不久後,有小販從後巷把車仔推向奶路臣街方向的路上,身穿本民前上衣的人跟隨。其他小販亦陸續把車仔推出大路,在砵蘭街莎莎化妝店門口聚集,見有食環署職員遭本民前成員等人包圍,發生推撞。控方續指出,當時聚集者愈來愈多,行人路及馬路均塞滿人,令汽車無法通過。 警勸人群上行人路 被批「你又唔係劉德華」 由於有人報稱被在場的士撞及,警方接報到場處理,但聚集人數眾多,要出動機動部隊警員協助。當警員勸人群返回行人路時,有群眾大叫「你走鬻痟N生意興隆」、「走啦!你又唔係劉德華」,警方多次強調「我]入蟑曮Y同你]推撞,我]係處理交通意外」。控方指出,黃台仰其間呼籲群眾不要讓警方前進,終令情G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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