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長工時檢討近5月未完成
【明報專訊】一輛城巴去年9月在深水埗欽州街剷上行人路,造成3死30傷慘劇,涉案車長被揭發連續數日工作逾13小時,貼近運輸署的車長工時指引上限。多間巴士公司事後與運輸署檢討《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但至今近5個月仍未完成。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最大障礙來自業界人手不足,需同時提升待遇解決問題。
據本報獲得的運輸署信件,署方在本月2日曾向「巴士業職工會聯盟」稱,有關檢討仍在進行,會繼續與專營巴士公司以及巴士工會保持密切溝通,期望盡早完成有關檢討,但具體時間需視乎與各方的商議進展,當中涉及車長人手及更份安排。聯盟主席林錦標昨公開批評,署方在檢討中未有擔起監管者應有責任。
人手不足 劉國勳促改善待遇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成員劉國勳認為,政府與業界未達共識的最大障礙,是因為業界人手不足。他認為,當局在限制每天工作時間之餘,亦需同時改善待遇,「有部分司機是自願追更,背後原因正是待遇差,需走多轉掙多一點」。他強調,當局應正視請人困難的問題,否則只會形成惡性循環。
現行指引規定,巴士車長在一個工作天內的最長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4小時,當中包括所有休息時間;而一個工作天內的最長駕駛時間,亦不應超過11小時。據了解,工會要求降低工作時數上限,惟多方一直未有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