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貨櫃屋內遺煙蒂 車房東主燒死
【明報專訊】元朗露天車房一個由貨櫃改建而成的休息室昨發生奪命火警,事發時車房東主正在內休息被困,由消防趕至救出時已嚴重燒傷昏迷,送院死亡;消防員將火救熄,初步調查無可疑,不排除有人吸煙遺下火種引致火警。
男事主姓謝,48歲,為車房負責人,被救出時全身多處嚴重燒傷昏迷,送院證實死亡;謝的家人趕至醫院驚聞噩耗,傷心不已。
現場為元朗大道村路一個由鐵皮圍起的露天車房,車房內空地一邊停泊有私家車,另一邊則擺有由數個貨櫃箱搭建而成的兩層高建築物,起火位置為「二樓」裝有冷氣機的員工休息室,休息室下層則用作擺放雜物。
燒蚋曭囿i及噴漆爆炸
消息稱,事發昨上午11時許,謝姓東主獨自在員工休息室內休息,疑他曾在休息室內吸煙遺下火種,煙蒂燒茠近雜物起火,休息室內易燃的噴漆被波及,受熱發生輕微爆炸,謝未能及時逃生被困休息室,正在地下工作職員聽到爆炸聲,赫見休息室不住冒出火舌及濃煙,於是報警。消防員趕至一邊射水,一邊破門進入貨櫃箱救出被困事主,惟事主已嚴重燒傷昏迷,由救護車送院死亡。消防員將火救熄,肇事貨櫃嚴重燒毀熏黑、玻璃窗碎裂,初步調查起火原因無可疑,不排除有人吸煙遺下火種肇禍。
記者昨日到火警現場了解,發現附近有不少同類車房或貨倉,部分亦設有用貨櫃箱搭建或改裝而成的建築物,惟因未能清楚看到貨櫃箱內部環境,未知貨櫃箱是改建成休息或住人地方,還是作貨倉用途。
消防:同一處所不宜混合用途
有資深消防員表示,以貨櫃箱搭成的建築物,火警風險難以一概而論,建築物本身並不危險,但其構造、裝修、設計或放置的物品,均會影響消防安全程度。他指出,消防一直不鼓勵同一處所作混合用途,如貨倉或工業場所不應同時用作辦公室或住宅,因發生火警時,貨倉或工業場所內可燃燒的物品較多,對堶悸漱H會造成危險。他建議以貨櫃搭建的建築物,應設置基本防火設施如滅火筒等,加強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