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換劫殺案被告罪成 死者血衣惡臭瀰漫法庭
【明報專訊】無業男趁七旬找換店東主獨自運款到店內時,乘店東未關好防盜門之際持陘M入店搶劫,店東反抗期間疑遭割喉,大量失血致死,無業男被控謀殺罪受審。5男2女陪審團昨開始退庭商議,一度要求檢視店東的染血外套,當證物袋開封時,一陣強烈惡臭隨即瀰漫整個法庭,法官和大律師均要戴上口罩。陪審團最終裁定無業男謀殺罪成。
官明判刑 被告自辯無意傷害事主
被告揭冠國(42歲)昨聞判後表現平靜,他早前承認於2016年3月14日,在大埔運頭街同樂樓地下「中匯找換」內搶劫姚捷(終年71歲),劫去一個內有520港元及200元人民幣的銀包,昨再被裁定於同日謀殺姚。被告早前自辯時曾稱,自己無心傷害姚,又指當時店內環境黑暗,姚在糾纏間倒地後,他無為意其情G。法官押後至明天判刑。
陪審團求檢死者血衣 眾人戴口罩
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個多小時後,要求檢視姚當日所穿的外套,以查看外套上頸部的位置是否有割破痕[。法官與控辯雙方大律師得悉要求後戴上口罩,在陪審團缺席下先行檢視外套。當法庭書記從證物袋拿出外套時,一陣強烈的酸臭味隨即瀰漫整個法庭,旁聽席上有公眾人士即用手掩鼻。
控辯雙方檢查時亦無拿起外套,只從較遠位置觀察衣服上的割痕。法官其後傳召陪審團出庭,並提醒他們證物有臭味,向他們派發口罩和手套,但有一名男陪審員在檢視時並無戴上口罩。法官其後提醒陪審團,即使外套有被割爛的痕[,亦無證據顯示外套如何被割爛,以及是否案發時被割爛。
【案件編號:HCCC12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