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喊派基督徒不懂基督教義 華漢偷渡來加申請難民被拒
【明報專訊】一名中國男子在蛇頭協助下偷渡進加拿大,以身為「呼喊派」基督徒在中國受迫害為由申請難民,但卻被難民官員指他連最基本的基督教義都搞不清楚而拒絕,連處理他司法覆核申請的聯邦法官也表示,雖然「呼喊派」並非傳統基督流派、外人亦難懂,但考驗申請人對基礎教義的認識,仍是公平的做法,最後駁回他的覆核申請。
法庭文件顯示,中國公民黃恩賜(Enci Huang,譯音)聲稱從2015年8月或10月開始,每星期參加當地「呼喊派」(Shouters)的崇拜。在2016年4月,中國公安突擊查封他的教堂,後來他就開始躲藏,但公安一直追尋他。
黃於是僱用了一名蛇頭幫他偷渡,並用自己的護照出國。他到達加拿大後,向聯邦難民保護部門(Refugee Protection Division,簡稱RPD)提出難民申請,但遭到拒絕;他遂向難民上訴部門(Refugee Appeal Division,簡稱RAD)申請上訴。難民上訴部門雖然認同RPD在審核時存在一些錯誤,但這些錯誤並不足夠可以對黃發出難民身份,於是維持RPD的原判。
黃就難民上訴部門的判決再向聯邦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法官費蘭(Michael Phelan)在上月27日發出判決書。
費蘭認為,檢視黃案的關鍵為一切是否「合理」(resonableness),例如,難民上訴部門拒絕黃上訴的最重要結論,是他不能證明自己是「呼喊派」信徒。費蘭稱,「呼喊派」並非基督教的傳統流派,這個教派也令人難以明白。但是,難民官員考核黃對信仰的認識仍是公平、合理的做法,考核是用來確定他的信仰是否實在。
辯護律師用黃只是在「通往基督教信仰途上的起步點」來解釋他對教義的不熟悉,但費蘭卻認為黃對教義認識的不足,顯示他連「在信仰途上」都未算。費蘭指出,一個信仰的追隨者,即使無需要對信仰有神學家般的深入認識,但也必須擁有足夠的基礎才能自稱是信徒。
費蘭認為,難民上訴部門提出了具說服力、也與一切證據相符的理據,來拒絕申請人的「故事」,所以判決申請人司法覆核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