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現時內地人持提款卡可在港提款,國家外匯管理局昨發布通知,規範內地銀行卡在境外大額提取現金,以改善跨境反洗錢監管,明日元旦生效,主要措施包括限制個人借取或借出銀行卡在境外提款;外管局每日透過外匯管理系統向發卡金融機構發黑名單,要求銀行每日下午5時或之前暫停名單中人在境外提款。 每日出黑名單截提款 金融界立法會議員陳振英說外管局主動發黑名單做法罕見,反映局方得悉「(走資)問題有點惡化」。他續指,這顯示本港櫃員機未有加設生物辨識科技,相信難以杜絕借卡「集團式」提款的問題。 外管局昨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規範銀行卡境外大額提取現金交易的通知》,規定個人名下的銀行卡(包括附屬卡),每年不得在境外提取超過等值共10萬元人民幣,若超過限額,本年及翌年將被暫停持卡境外提款。 此外,《通知》規定個人不得透過借取或借出銀行卡等方式,逃避或協助逃避境外提取現金的限制;並將外幣卡由每卡每日境外提款限額由等值1000元美元(約6500元人民幣),提升至等值1萬元人民幣,而人民幣每卡每日的限額維持於等值1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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