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無業漢於3年前相約15歲少女到其寓所「私影」,疑因對方拒絕換裝而侵犯及殺害少女,案件昨日開審。控方在開案陳辭中透露,無業漢當日以玻璃樽不斷擊打少女頭部,又以膠紙和索帶等綑綁其手腳和圍封其口鼻,繼而向她大量灌酒和暴力侵犯,少女最終窒息死亡,形容情節讓人感到震驚和嘔心。 中四輟學當侍應 沒向友人談私影 被告劉璋輝(37歲)被控於(或約於)2014年12月8日在香港謀殺郭惠明(終年15歲),他昨於庭上否認一項謀殺罪,但表示願意承認誤殺,惟不獲控方接納。 控方於開案陳辭中形容郭惠明為「典型香港青少年」,喜歡戴彩色隱形眼鏡和染髮,閒時也會瀏覽社交網站。郭自中四輟學後,除做兼職侍應掙外快外,亦會擔任私影模特兒,但她從沒向朋友透露詳情。 隨被告到寓所 拍攝兩小時收500元 控方續稱,被告於2014年12月初與郭聯絡,查問她是否私影女模,又問及其身高和體重。郭其後同意收取500元拍照兩小時,兩人相約於同月8日在旺角朗豪坊會面。被告於案發後的警方錄影會面中稱,他當日將郭帶到其寓所後,郭拒絕換上用作私影的服裝,他於是以茄汁玻璃樽不斷擊打對方頭部,其間郭激烈反抗。被告為了制服郭,遂以封箱膠紙綁起她的雙手和手腕,並以尼龍索帶綑綁其頸和足踝,其後再以膠紙圍封她的頭和臉。郭此時已全無反應,但被告仍強行灌酒進她的喉嚨內,並脫去其衣服非禮和粗暴侵犯她的私處。 被告帶藏屍行李箱住酒店 控方表示,由於被告以膠紙封茬◥漱f鼻,她不久後便因窒息死亡。被告其後將屍體放入行李箱,他在清理寓所和藏起郭的個人物品後,同日帶同行李箱入住旺角一間酒店,並於翌日離開。控方昨日沒有在庭上透露在酒店房內發生的事情,僅稱會在稍後播放的錄影會面片段中披露。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67/15】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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