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對於一地兩檢方案建議將高鐵西九龍總站設內地口岸區實施內地法律,有否違反《基本法》第18條,即全國性法律除列於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認為,特區政府將「內地口岸區」租予內地,不等於將管治權都交出,若人大常委會認為在香港土地實施內地法律不違反《基本法》,是「有法不依」。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日指,西九總站的內地口岸區被視作香港境外,故與基本法18條無關,在該處實施內地法律無違反條文。陳文敏批評,愈將法律基礎講得模稜兩可,即是愈無法律依據,「如果該部分(西九總站內地口岸區)實施內地法律不違反第18條,即是特區政府已將相關土地劃了出去,或者中央收回此部分領土」。 陳批評,「任意解釋基本法,仲衰過修改基本法」。對於港區人代譚惠珠指,香港法院不可以對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提出挑戰,陳文敏說,人大常委不尊重《基本法》,而他們通過的決定,香港法院無法挑戰,「是一國兩制下的悲劇」。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律政司長袁國強一直指相關土地仍是香港領土,只是租予內地,而基本法保障內地法律不能用於香港,「現時是反轉來做,基本法都不用看,人大常委背書就是法律,立埋基本法23條都得啦」,批評此舉破壞法治。 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本身是大律師的公民黨陳淑莊指,人大常委此舉儼如「釋定法」,人大常委不逐一解釋基本法條文為何是一地兩檢的法律依據,「反而抽空基本法來說,龍門都掉埋,人大常委決定就是至高無上」。她稱香港法庭的確不能挑戰相關決定,但相信仍會有人提出法律挑戰;又指關注組會參加元旦大遊行,但其他行動要再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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