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起開會至下周三(27日),當中包括審議高鐵一地兩檢議案,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昨在會上說明議案時形容一地兩檢是「一國兩制實踐中遇到的新情G」,應由人大常委會批准,為內地人員在西九站執法「提供法律依據」,強調一地兩檢不改變香港行政區劃、不減損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符合《基本法》規定,但就未指明具體法律基礎為何。列席會議的港區人大代表譚惠珠會後表示,常委會審批一地兩檢不涉釋法,而常委會的決定在香港具法律約束力,香港法庭不能挑戰。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認為,若人大常委會認為在香港土地實施內地法律不違反《基本法》,是「有法不依」。
下周三表決決定內容
大致張曉明版本 不引用具體條文
港府早前就落實一地兩檢提出「三步走」程序,香港與內地上月完成首部曲、即粵港雙方簽訂《合作安排》,第二步是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一地兩檢,預料下周三(27日)表決通過,第三步是於明年展開的本地立法程序。一名內地知情人士表示,人大常委會下周三通過的一地兩檢決定內容,大致就是張曉明昨日作出的議案說明,不會引用任何基本法具體條文。
港府7月公布一地兩檢方案時,曾引用《基本法》第20條作為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該條文規定特區可享有中央政府「授予的其他權力」,袁國強當時解釋,20條可授權特區在高鐵西九龍總站內劃出「內地口岸區」實施內地法律,但港府近一個月未有再提及第20條。
袁國強:未知有否其他修改
律政司長袁國強、保安局長李家超、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昨在北京列席人大常委會分組會議。會後袁國強表示,暫時未知下周三投票前一地兩檢議案會否有其他修改,故不便交代昨日會議討論範圍,但指在會議上就一地兩檢發言的委員,皆支持一地兩檢。
張曉明盼人大常委會提供法律依據
綜合新華社及中新社報道,張曉明昨在會上就相關議案作說明,指出一地兩檢是一國兩制實踐中遇到的新情G,涉及在香港境內設立內地口岸,以及內地與香港管轄權(包括司法管轄權)的劃分和法律適用,應由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一地兩檢合作安排,明確合作安排的法律效力和落實程序,並為國務院批准內地在西九站設立口岸並派駐機構執行職務,提供法律依據。
張曉明稱,實施一地兩檢有利實現香港與全國高鐵網絡的互聯互通,以及高鐵香港段的運輸、經濟和社會效益最大化,亦有利促進兩地人員往來和經貿活動、深化兩地互利合作,和讓香港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他形容,合作安排充分考慮了內地和香港有關方面的關切,符合在西九站設立口岸的實際需要,可保障內地口岸區的運行管理安全、順暢和有效。
說明亦簡介一地兩檢方案,形容其主要內容是「在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分為香港口岸區和內地口岸區,由雙方分別按照各自法律對乘坐高鐵往來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人員及其隨身物品和行李進行出入境邊防檢查、海關監管、檢驗檢疫等出入境監管」。
梁愛詩﹕人大倘批准 合法性無疑問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出席常委會分組會議後形容,如果基本法沒有合適條文,不等於不可以做一地兩檢,因一地兩檢的有關安排「已有充分權力去做,毋須額外授權」,若人大常委會批准,一地兩檢的合法性是毫無疑問,亦不違反憲法及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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