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公司騙億元補貼 車管所貪瀆民警現形
【明報專訊】深圳五洲龍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騙取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一案,去年9月被央視曝光後,輿論沸沸揚揚。本月10日,深圳市檢察院對外通報,通過歷時一年的跟蹤監督,挖出背後的職務犯罪案件。目前,該批案件的8名犯罪嫌疑人均已移送公訴部門審查起訴。
據檢方通報消息,2015年11月20日,深圳市五洲龍公司與一家汽車服務公司簽訂了104輛純電動大巴買賣合同。同年12月10日,又與一家汽車運營有限公司簽訂了50輛純電動物流車買賣合同。
當時,為推進節能減排,根據有關政策,在2015年12月31日前上牌並交付使用的新能源車,可以憑車輛買賣合同及登記資料,申報國家和地方財政補貼。五洲龍公司的這154輛車屬於新能源車,相關補貼款合計可達上億元。但由於產能不足,該公司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將上述車輛生產下線並交付使用。
於是,為騙取高額財政補貼款,2015年12月初,五洲龍公司高管申某召集劉某、李某、賈某等人開會,商議決定將已經對外銷售、但實際並無現車的這154輛新能源車,委託給賈某引薦的社會中介人員萬某,由其想辦法在車管所提前辦理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證和車牌,進而用於申報補貼。
汽車上牌有兩個關鍵環節: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報告、車管所驗車。萬某在短短兩三天堙A就偽造了數百份蓋有某公司印章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報告》,並輾轉委託一家二手車交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張某遠幫忙代辦車輛上牌事宜,竟然很快就順利通關。在拿到相關證件後,五洲龍公司立即申請新能源汽車補貼。
2016年初,國家財政部在審核清算過程中,發現五洲龍公司存在騙取補貼行為。同年9月21日,深圳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同年10月,該案移送市檢察院審查逮捕申請。
據深圳檢察院通報,檢察官在審閱卷宗後疑竇頓生。因為正常情況下,民警要對現車進行一一查驗,包括每輛車的外觀、車輛型號、車架號、發動機號等20個項目,確認每項指標全部符合規定後再簽字,只要有一項不合格就不能簽字。因此車管所民警在審驗這批車輛時,具有瀆職犯罪的重大嫌疑。
經過反貪部門順藤摸瓜偵查,終於揭發車管所機動車管理科民警張某,明知涉案的154輛新能源車根本不存在,與涉案其他嫌犯共謀後,3次前往五洲龍公司現場驗車。在現車數量遠遠不足、驗車資料無法和車輛對應的情況下,張某受賄後違反規定,對子虛烏有的154輛車作出查驗合格的結論並簽名蓋章。2015年12月29日,五洲龍公司順利取得了車管所核發的154輛新能源車的行駛證、登記證和車牌。
2017年5月25日,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濫用職權罪決定逮捕民警張某。目前該案8名疑犯均已移送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