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強積金管理局正研究容許供款人在退休前提取部分強積金累算權益作首次置業之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劉怡翔昨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指出,社會各界對此意見紛紜,包括有意見認為是有違強積金作退休保障的原意,且強積金戶口平均結餘僅18萬元,對置業杯水車薪。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昨日在立法會上追問此項研究的進展,劉怡翔形容這議題具爭議,社會意見紛紜。他歸納12個反對意見,包括認為強積金設立的目的是幫助市民儲蓄退休而非買樓,構思違背了強積金作為退休保障的原意;若供款用作一筆過支付首期,當樓價大跌,業主無力供款時,亦會賠上退休儲蓄,或會令市民背負額外債務。 平均結餘18萬 「杯水車薪」 他亦指出,對比其他國家,本港強積金的強制供款比率偏低,現時強積金戶口平均結餘僅18萬元,對置業杯水車薪。 或令樓巿瘋狂 違調控目標 此外,劉怡翔引述意見指出,此構思與政府調控樓市目標背道而馳,且現時樓市氣氛熾熱,或會大幅增加對樓市的需求,導致樓價上升,並非合適時機;此構思亦會增加一批實力不足的新買家,樓巿會更加瘋狂,帶來風險。他又說,另有意見認為要考慮落實此構思的行政負擔,以及應先改良強積金制度,包括處理現時基金收費高昂等問題。 劉怡翔指出,積金局暫只檢視了其他國家的安排,以分析本港容許供款人在退休前提取部分強積金作首次置業的利弊,目前未有結論。劉早前曾預計,積金局明年第二季前向政府提交研究報告,政府屆時會再分析,但要確保不違反強積金作為退休保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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