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早前與內地就高鐵西九龍總站的一地兩檢簽訂合作安排,但仍未公布相關法律基礎。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圓圖)昨表示,相信本地立法時「一定有」法律理據,又澄清自己從沒說過《基本法》20條是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有指律政司長袁國強將於下月辭職,明年初返回律師樓執業,陳智思說:「大家講鼲搨@,袁司長自己是否需要主動交代呢?」 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昨日在立法會接受質詢時指出,人大常委會稍後會審議合作安排,而挑戰一地兩檢的司法覆核案件仍在進行,因此政府不宜詳細討論相關的法律問題,要尊重法治。陳帆於立法會大會上被問到一地兩檢方案法律理據,他表示,「三步走」建議是特區與內地相關部門長時間共同研究和商討的結果,相信以「三步走」方式落實一地兩檢安排,能為安排提供穩固的法律基礎。他又指出,政府對基本法不同條文已作深入研究,待本地立法時政府會做好解說工作。 陳淑莊質疑讓人大「釋定法」 公民黨陳淑莊質疑,是否要依據合作安排和人大常委會決定展開本地立法工作,變相讓人大「釋定法」。陳帆稱,立法會有最終權力決定是否通過條例,若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合作安排,而立法會決定通過落實,所訂立的本地法律條文不應與合作安排牴觸,他稱這不代表立法會沒有決定權。政府昨日安排陳帆,而非袁國強到立法會接受一地兩檢的質詢。 陳帆:立會有決定權 陳智思被問到有否與袁吃餞別飯時稱,「袁司長沒有任何表示,這是大家揣測」,又稱不知道此事,沒有向袁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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