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案8人申保釋周五處理
[2017.11.21] 發表
【明報專訊】13名示威者參與2014年6月反新界東北前期發展工程撥款示威,被判非法集結罪成後,去年2月原被判80至150小時社會服務令,今年8月上訴庭應律政司一方的刑期覆核申請,改判他們監禁8至13個月不等。各人已向終審法院提交上訴通知書,當中8人同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終院將於本周五(24日)由常任法官李義處理有關保釋申請。
申請保釋的8名上訴人分別是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劉國樑、林朗彥、何潔泓、周豁然、郭耀昌、黃根源及陳白山。
上訴庭於上周頒下判辭,指上訴一方提出部分理據涉及具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故批出證明書到終院申請上訴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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