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將於明年上半年就兩電引入「上網電價」(Feed-in Tariff)擬定細節,消息指該計劃擬每年一檢,為期15年,與兩電今年4月簽署的新一份利潤管制計劃協議年期一樣。外地多個城市實施「上網電價」,其中韓國首爾市政府為市內較小型的太陽能發電項目額外提供「上網電價」,縮短投資回本期至8年,鼓勵民間推動可再生能源。
中電及港燈的新利潤管制協議分別於明年10月及2019年1月生效,新協議參考外地,引入「上網電價」政策,容許兩電以高於一般電費水平的價格,購買私營機構以可再生能源系統產生的電力。
明年上半年公布細節
環境局回覆稱,正與兩電商討「上網電價」的細節,包括如何釐定「上網電價」水平、電價水平檢討安排等,訂定價格時的主要考慮因素包括分佈式可再生能源系統的投資及發電成本,以及有關電價對鼓勵投資分佈式可再生能源的吸引力及對一般電費的影響,兩電會在協議期內,向符合有關技術要求及安全標準的可再生能源系統擁有人,以「上網電價」買電,政府計劃明年上半年向能源諮詢委員會及立法會匯報安排,冀於新協議開始時盡快推出計劃。
首爾「上網電價」每度0.7港元
浸會大學亞洲能源研究中心、綠色和平、「350香港」日前合辦「香港可再生能源工作坊」,邀請海外學者分享引入「上網電價」的經驗。韓國延世大學政治科學與國際研究系副教授李泰東接受訪問稱,2011年首爾的能源消耗量佔全國產量10.3%,惟發電比率無法追上能源消耗量,故當地政府推出「少一座核電廠」政策(One Less Nuclear Power Plant Policy),帶頭節能及減少依賴核電。
韓國中央政府2012年取消全國的「上網電價」計劃,首爾市政府則於該年起,自行繼續為市內裝機容量100千瓦(kw)或以下的較小型太陽能發電項目提供額外資助,目前「上網電價」為每度電100韓圜(約0.7港元)。
首爾以「8年回本」原則定價
李泰東稱,首爾市政府同時成立「太陽能公民基金」,讓市民投資在政府設施的太陽能發電項目,鼓勵民間投資發展可再生能源。對於本港將引入「上網電價」,李認為政府與兩電應聆聽各持份者意見,作出討論。
綠色和平及350香港表示,首爾的「上網電價」縮短可再生能源投資的回本期至8年,認為本港應以8至10年回本期為原則制訂「上網電價」水平,並應每隔一至兩年檢討計劃,以反映最新可再生能源的市場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