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慈善團體扶攜會聯同私人公司共同成立社企「民社相寓」,目標以市值租金承租市面2200個單位,改裝成分間房,其中約一成以廉租租予基層。發起人陳洪楷指扣除業主租金、裝修費、日常營運開支及補貼基層費用後,盈利由股東攤分,強調「社會企業先講企業,有了企業,即有盈利模式,才可講社會責任」。 據公司註冊處資料,民社相寓為一有限公司,由扶攜會有限公司及寶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各持有一半股份。 扣租金管理費後 餘額歸投資者 「民社相寓」發起人陳洪楷指出,以市值租用單位,再分間成多個獨立房間,每間房約100呎,每呎約40多元轉租予市民,每租出9個單位,當中一間用作扶助基層作「社會房屋」,並以家庭入息的25%,或綜援租金津貼金額作為租金。民社相寓亦會籌集「社會資本」作裝修及預付業主租金等用途、由社企收取租戶租金的10%作管理費,當中兩成由股東攤分,扣除業主租金及管理費後,餘額給為單位投資者作回報,以歸還出資裝修成本(見圖)。 他表示,至今收到50個業主願意租出單位,仍待進一步洽談,強調沒有牟取暴利,「社會企業先講企業,有了企業,講盈利模式才可講社會責任」;至於會否公開公司帳目,他表示,現時公開生意模式,作為私人企業難以進一步公開帳目。 扶貧委員促公開帳目 扶貧委員會委員張國柱認為,社企賺得的收入需用在社會,不明白為何要租出9間房,才有一間廉租予基層,冀社企交代並公開帳目,供公眾監察。他指一般由社福機構營辦的社企,會將收益用作社會服務,用之於社會、取之於社會。他認為大眾需留意,如果由股東賺取社企盈利,而非轉作社會用途,擔心社會上的善意會被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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