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試想像你是一名在戰亂地區工作的醫護人員,有一天,兩名急症病人被送到醫院,一個是被衝突波及、身形瘦弱的少年;另一個是身形魁梧大漢,因衝突而受傷,他遵循醫院規定,武器都留在醫院外。你救哪一個?
於很多人而言,是否施救或會有很多掙扎的原因:少年是平民,身世可憐,是否應該優先獲救?大漢分明是戰士,有份參與衝突,為什麼要救他?無國界醫生的救援人員又會如何選擇?
文、圖:無國界醫生
2015年,也門國內爆發全面戰爭,獲沙特阿拉伯為首的聯軍支持的政府軍,與胡塞武裝(Houthi)激烈戰鬥。當時在亞丁(Aden)的無國界醫生項目統籌皮埃爾(Valmrie Pierre)憶述,衝突高峰期時,每天有逾百人到醫院求醫,當中不乏戰士。「我們不會問病人是如何受傷的,我們的工作只是提供醫療護理。」她續說:「有前來治療的人無疑是戰士,但他們尊重我們的規則,把衝突留在醫院大門外,並明白我們會為衝突雙方提供治療。」
武器留醫院外 戰士同獲治療
皮埃爾的選擇,正是秉承無國界醫生的中立和不偏不倚原則──在衝突中,該組織不會偏袒任何一方,任何到無國界醫生醫療設施的傷病者,只要他們遵守我們的「禁止武器政策」,在進入無國界醫生設施前放下武器,存放在入口處直至他們出院,那他們都只有一個身分,就是病人。不論他們是戰士還是平民,屬於衝突中的哪一個派系,均會基於醫療需要而接受同等的治療。
為保持醫療設施的中立,組織致力避免衝突中任何一方在沒有有效法律文件支持下,在醫療設施內採取針對被視為可疑傷病者的軍事行動。同樣曾到過亞丁的無國界醫生項目統籌葛菲(Thierry Goffeau)就說,曾有衝突雙方的人在醫院同時接受治療,「我們試過有胡塞武裝成員與聯軍支持的『南方反抗運動』武裝分子同時受傷留院。我們當時能夠確保後者沒有接觸到作為戰俘的胡塞武裝傷者」。
醫護必須一視同仁
無國界醫生在戰亂地區提供醫療護理時,不問種族、宗教或政治立場,只考慮一件事:醫療需要。此原則以國際人道法為基礎,定明醫護人員有責任一視同仁地治療病人──不論他的身分是被視為「好人」還是「壞人」(被一方視為「好人」的人可能被另一方視為「壞人」);不論他是否與自己的政見相同,或自己是否同意他們所選擇的生活模式;不論他們是否作出了別人認為不符道德或反社會的抉擇。
每個生病或受傷的人都擁有獲得醫療護理的權利。不僅是在戰場,無國界醫生亦會走進監獄,為欠缺醫療的囚犯提供結核病治療;會走到娼妓猖獗的地區,為性工作者提供防治愛滋病毒感染的服務;會走到大城市的貧窮角落,為恐懼被捕的濫藥者提供醫療護理;或是走進移民和難民拘留中心,為不知何故被拘留的移民提供支援。無國界醫生始終堅信「救人,不分正反」。如要了解更多我們的工作及原則,請瀏覽:msf.hk/takenoside
知多點:國際人道法保障醫療權利
國際人道法在1864年訂立,治療傷病者和保護醫療人員與設施的責任一直是此法的核心。在國際人道法下,只要人們受傷,他們就受保護,不論他們是如何受傷。一名受傷並停戰的戰士不能被視為作戰者,他們必須在最少延誤的情G下,被送往醫治和給予醫療護理。此法亦定明醫療人員有責任一視同仁地治療所有病人,只會因應病人的醫療需要和緊急程度分流。不給予或有差別地提供護理是違反醫療道德和《日內瓦公約》,可等同戰爭罪行,故是嚴格禁止的。
醫護人員亦受到國際人道法保護,確保他們不受軍事影響,能獨立、自主地按醫療道德工作。換言之,他們擁有僅按醫療需要而治理病人的自由,不論他們治理的病人是誰,他們都不能因醫療活動而遭懲處。
[通通識 第47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