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領展將停車場車位以時租方式租予非住戶涉違地契,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去年曾於立法會提出口頭質詢,要求政府交代領展將月租車位改為浮動位數字,惟發展局未能提供。胡志偉昨表示,事件反映政府仍在逃避問題,質疑政府明知車位不足,故「隻眼開隻眼閉」,容許領展將部分車位轉為時租,租予非住戶,卻剝削住戶權利,對住戶不公平。 傳真社昨報道,除了發現有領展旗下停車場將車位租予非住戶,亦引述曾參與營運領展停車場的管理人員表示,公眾及地政總署一直難以監察領展停車場營運有否違反地契,源於領展數年前將固定月租泊位改為浮動位。此舉一方面令外人無從直接知悉停車場內的車輛是月租抑或時租,難以查核車主身分,另一方面月租車離開停車場後,有關車位可騰空供領展作時租使用。 政府去年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卻表示地契一般並不限制停車場以時租或月租方式營運,但指停車位必須出租予地契列明人士使用,否則領展須為停車位申請短期豁免並繳交豁免費。胡志偉認為政府必須跟進事件,如查明領展欠交豁免費,政府必須追收,又指政府亦應趁此機會檢討運輸政策,研究控制私家車增長,解決車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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