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市擬徵空屋稅增出租單位 地產局料執行難恐得不償失
溫市花費500萬僅年收回70萬元
【明報專訊】多倫多市政府正積極考慮推行物業空置稅(vacancy tax)﹐原因之一是令業主挪出空置單位﹐增加出租單位的供應量。但多倫多地產局(Toronto Real Estate Board)昨日指稱,擔心市府除非取得足夠數據及證據﹐顯示有關稅項可達到預期目的﹔否則﹐市府謀然行動﹐將適得其反﹐得不償失。
地產局主席Tim Syrianos表示﹐市府若推出物業空置稅(下稱空置稅)﹐在執行上勢將遇到困難﹐就以如何確認空置物業的方法為例﹐無論是強制申報、業主自行申報﹐抑或靠鄰舍投訴﹐亦有一定挑戰。
實行空置稅甚或令市府得不償失﹐以推行類似稅項的溫哥華為例﹐當地市府花費的起動成本便達500萬元﹐但年收入則只有70萬元。
安省華人地產專業協會副會長吳樹聲表示﹐投資者置業後﹐除了放租﹐亦可能是等待物業價值上升。目前﹐地稅、按揭及管理費齊升﹐租金未必足以彌補成本﹐故部分投資者索性不將物業出租﹐只賺取物業價格上升的差額。物業空置稅將嚇怕這類投資者﹐不敢入市。
吳指出﹐物業買家主要分用家及投資者兩類。省府今年4月推出冷卻樓市的連串措施﹐包括收緊出租物業指引﹐過去數月物業價值漲幅已經放緩﹐若市府再收空置稅﹐「給業主更多難題﹐恐怕只會進一步打擊投資者意欲﹐如只剩下用家﹐根本無法支撐市場」。
資深地產從業員及政策評論人馮玉蘭則認為﹐市府如推出空置稅﹐無論目的是要進一步打擊炒風﹐還是增加出租單位﹐該政策的成效亦存疑。
馮表示﹐空置稅在執行上亦有技術性困難﹐如單位只是短暫空置、戶主往國外探親、雪鳥(每逢冬季到暖和地區居住)一族、公幹﹐以至長輩過世要辦理承受遺產手續等﹐都令單位出現空置﹐市府如何界定及確認空置物業時﹐須額外小心﹐若「執行不當﹐考慮不清﹐未掌握全盤數據﹐便很易踩地雷﹐惹來訴訟﹐如侵犯私隱、誤判等」。
馮玉蘭認為﹐市府考慮推出空置稅時﹐亦應顧及「是否凡是空屋都屬於投機﹖是否擁有空置物業便必須要用作出租﹐應否尊重私人產權自由度與個人決策﹖」
如市府要增加出租物業供應﹐馮建議﹐包括地產發展商的各個界別須通力合作﹐建造更多出租物業﹔以稅務優惠來吸引業主將物業放租﹔省、市兩級政府提供更多土地﹐並簡化審批申請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