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社區新聞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圖片
放大
 

其他新聞
馬季驟雨中開鑼 投注續新高 入場人次微升
非華裔黑幫招新血 警元朗拘76人
「強烈[象危害安全」 公民黨余德寶被拒入澳門
竊賊後巷翻牆潛入 金記冰室失逾10萬
尊子漫畫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法律學者倡改強制入院制 增保障精神病者

【明報專訊】精神健康是公眾關注議題,法例列明倘患者符合條件,例如必須在醫院治療以保障患者及其他人安全,便可由兩名醫生填寫證明書強制患者入院。港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張天目認為,制度未能保障精神病患者權益,建議政府改革,例如強制入院決定不宜只考慮醫學角度。

現須兩醫生證明 法官加簽

港大法律系上周末舉辦論壇,探討精神健康的相關法規及道德爭議等。張天目在論壇表示,根據《精神健康條例》,行使強制令須由兩名醫生證明患者有適合留院治療的精神紊亂徵狀;同時為保護患者及其他人安全,須向患者提供治療,而該治療只能在醫院做到。強制令要由區域法院法官確認無反對理由,加簽作實。

英制度由社工、護士或心理學家申請

然而,張天目引述2001至02年間3宗相關案例,醫生填寫的證明書只需包括簡單醫學診斷及建議,毋須論證患者如何滿足上述兩個條件,法官無實質否決權。這情G下,患者入院與否主要取決於醫學角度,但她認為患者的家庭和社會因素同樣重要。她以英國制度為例,要由社工、護士或心理學家等申請把患者強制留院,並附上兩名醫生的建議。不同界別的茞朝I會有差異,英國制度有利更充分考慮。

她又提到,強制入院患者每年只有一次機會向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提交申請,包括解除強制令。英國做法則是以半年為限,若醫生認為患者必須留院,要交書面報告續期,同時每年詳細評估,避免不必要地延長患者人身自由受限時間。她指出,政府有責任確保精神病者的權益與其他人一樣受保障,希望政府投放資源改革制度。

香港精神科醫學院法醫精神科發言人蕭慧敏補充,強制入院是最後手段,若有其他治療方法便不考慮;若醫生認為患者毋須留院,亦可隨時安排出院,不必等候覆核。她說強制患者留院常有道德爭議,例如損害人身自由,她認為醫生角色是平衡患者權益,以及其對自身和社會其他人會否造成危險,例如患者有否自殺或暴力傾向。

 
 
今日相關新聞
法律學者倡改強制入院制 增保障精神病者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