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提問兩屋各住半年 可否免空屋稅 答案是不可
【明報專訊】多市政府考慮仿效溫哥華增設「空屋稅」﹐昨晚為此徵詢市民意見。數十位市民出席﹐其中不少亞裔和華裔人士。
市府官員昨天稱﹐多市之所以考慮徵收「空屋稅」﹐因為省府數月前為平抑房價﹐推出系列政策﹐其中包括允許多倫多市府開徵此稅。多市議會已經做出決定﹐要求市府官員就徵收此稅的效果及具體做法﹐提出方案。
市府根據溫哥華早前實施「空屋稅」的方式﹐提出多倫多確定市民空屋的三種辦法。一是規定業主必須就房屋的居住狀況﹐如實申報。二是實行自我報告模式。三﹐在投訴基礎上實行,0現場聽眾即席提出不少問題。
詹嘉禮是昨晚唯一參加諮詢會議的多市議員。他表示﹐他自己的選區內也有不少空置物業﹐支持市府引入「空屋稅」。他的問題是﹐市府可否利用水、電費的數據﹐來確定房屋是否空置﹖
但市府官員宣稱﹐根據私隱保護法﹐市府不可利用水、電費等個人信息﹐來確定物業的居住狀態。當然市議會也可形成決議﹐要求省府修法。但這樣做﹐為時較長。
在回答其他問題時﹐市府官員稱﹐他們也認為多市的空置物業中﹐共管柏文單位﹐多過獨立和半獨立屋。
一些柏文樓內﹐水、電共用﹐所以即使可以使用水電費追蹤﹐在這樣的柏文樓內﹐也沒有辦法。
一位華裔市民發問﹐如果一個業主有2處物業。如果這人每處各住半年﹐能否免未來的「空屋稅」﹖回答是﹐根據稅務法﹐一個人或者家庭﹐只能確定一處物業為主要居所。因此﹐另外一處就需徵稅。
市府還為就此議題舉行民意調查﹐聽取各界意見。市府官員預料今年晚些時候就此形成報告﹐供議會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