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駁判辭 稱現正需那股「歪風」 戴耀廷料佔中案判刑以年計
【明報專訊】對於雙學三子黃之鋒、周永康和羅冠聰被上訴庭判監6至8個月,佔領運動發起人、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昨在facebook隔空反駁上訴庭判辭,表示現時的香港「正正需要他們所說的那股『歪風』,才能有真正的文明」。戴耀廷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已有心理準備」自己面對的佔中官司判刑會是以年計。
陳健民﹕即使坐牢 以參與雨傘運動為榮
同為佔領運動發起人的中大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亦在fb說:「政府以為用法律手段可以阻嚇市民爭取民主,是極其愚蠢的做法。這些青年從監獄走回社會的時候,只會帶荍饃j大的道德力量與專制政權周旋到底。」他說,不清楚此案判決對「佔中九子案」的影響,「但即使有一天要坐牢,我亦以參與過雨傘運動為榮」。本報致電另一佔中發起人朱耀明,但無人接聽。
指終院曾稱「判刑須考慮公民抗命者動機」
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昨在判辭指出,「社會近年瀰漫一股歪風,有人以追求其心目中的理想或自由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為藉口而肆意作出違法的行為……包括一些有識之士,鼓吹『違法達義』的口號、鼓勵他人犯法。」戴耀廷稱,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賀輔明(Lord Hoffmann)於2006年一案件中清楚說明,「公民抗命在普通法有悠久及光榮的歷史。有人真誠地違反法律去挑戰法律,或政府行為中的不公義,那才是文明社會的標記。法庭在判刑時必須考慮公民抗命者真誠的動機」,但今次判決對公民抗命有非常負面的定調,「哪一個更文明,自有公論」。
包括佔中三子在內的9名佔中參與者,今年3月分別被控以「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相關罪行最高可判監7年,案件9月開審。
眾志8常委3被囚2涉案 亂選舉部署
另一方面,成立只有一年多的香港眾志備受打擊,多名常委被判囚,或有官司在身(見表)。羅冠聰和黃之鋒在入獄前說,已把黨工作安排妥當,預料眾志可如常運作,未來常委周庭和林淳軒會主力對外工作。不過,羅、黃二人被判刑逾3個月,在未來5年都不能參加選舉,包括補選、2019年區議會選舉及2020年立法會選舉。
據了解,羅冠聰原本考慮參加立法會補選,取回早前被法庭褫奪的議席;黃之鋒則為「Plan B」,一旦羅未能通過確認書一關,或會由黃頂上,隨茖滮H入獄,眾志要就補選及日後選舉重新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