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合法化在即加人分歧 最低年齡銷售渠道意見多
【明報專訊】休閒大麻合法化可能1年內到位﹐但最新民意調查顯示﹐加拿大人在有關大麻合法化的很多基本事宜上﹐仍然意見分歧﹐包括它應在何處銷售、合法使用的最低年齡、應由省府還是渥太華主理。
CTV《新聞》委託蘭諾斯研究集團(Nanos Research)﹐調查1,000名加拿大成年人﹐結果每10人有大約3人﹐也即27.6%同意﹐休閒大麻最低使用年齡應在18歲﹔而10人中另外大約3人﹐即29.5%認為﹐該年齡應該最低21歲。小比例人數同意的最低年齡限制不同於前兩組﹐或是認為大麻不應合法化。
聯邦政府提議的法案﹐限制大麻只能賣給18歲及以上人士﹐但允許省府自定較高的最低年齡門檻。有些醫療團體呼籲﹐最低年齡定為21歲﹐因為人類進入20歲﹐大腦還在發育。
民意調查亦指出﹐加拿大人似乎在何處銷售大麻上意見不統一。儘管29%說﹐「沒什麼差別…只要有法規與條例控制使用」﹐但25%的人認為﹐銷售處只能在省府擁有的政府門店﹐另26%希望大麻在非政府門市如藥房及專門店出售。其餘人說﹐大麻應該繼續定為非法﹐或者意見不確定。
至於哪個政府制訂規則﹐57%說聯邦政府應該帶頭﹐32%說應看省府﹐其餘11%不確定。
最新調查使用電話及網絡﹐隨機訪問1,000名加拿大人﹐時間從7月23日至7月26日。隨機調查1,000人的誤差率為正負3.1個百分點﹐20次有1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