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北京市政府草擬推出「共有產權住房」,正諮詢公眾意見。本港學者及建築師均認為,這種北京新房屋制度與香港的居屋、新加坡的組屋各有相似地方,三者同設轉售限制,其中新加坡特設組屋的二手市場,設有多項限制,相比之下,香港居屋的買賣在三地之中最自由。 理工大學建築及房地產學系教授許智文表示,北京的「共有產權住房」與居屋的設計概念相似,兩者都想惠及中層以下、基層以上的市民,並設轉售限制,但北京政府機關可於「共有產權住房」居民住滿5年後,優先回購單位,反映北京政府機關的財政豐厚,並想擁有更多操控權,確保政策能惠及合適人士,另邊廂,本港早年停止回購居屋,當時適逢樓價大跌。房委會資料顯示,目前政府不會回購2007年起出售的剩餘居屋單位,業主若想在買入單位的首兩年內轉售,向房委會補價後即可在公開市場出售和出租單位。 星組屋炒不起 市民能安居 本港建築師何文堯說,新加坡的組屋市場更嚴格,「炒不起,是屬於第二產業市場,不是自由市場,買賣雙方都要遵守(該市場的限制)」。他認為,香港居屋在上述3類房屋中買賣最自由,北京「共有產權住房」和新加坡的組屋都牽涉較大的政府干預,但香港居屋買賣相對自由,不等同能有效解決市民住屋困境,他舉例,正因新加坡的組屋是獨特市場,組屋不是投資渠道,令當地公民能安居;本港居屋按市價打折後出售,一旦市場樓價C升,市民未必能負擔居屋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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