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地產新頁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其他新聞
世大運玩創意 捷運車廂變清涼泳池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中國
 居台逾31天 未報海外所得遭罰

【明報專訊】據《聯合新聞網》報道,台北國稅局最近查獲一宗逃漏稅案,甲君2015年間拿到美國A公司給付的薪資所得39.5萬美元,沒有申報海外所得,不但被補稅,還被罰款。

台北國稅局官員說,被查獲的甲君任職美國A公司,在台灣設有戶籍,常常飛來飛去,大部分時間在國外,到美國、韓國、新加坡、香港等地提供勞務,但一年內在台居住超過31天,符合最低稅負制中「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居住者)」的定義。

一般人對「居住者」定義的理解只看所得稅法中第7條:1、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境內者;2、境內無住所,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居留合計滿183天。是居住者就要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非居住者就採扣繳方式。這183天就是一般人對居住者定義的分野。

官員說,上述183天是指綜所稅,解釋令針對最低稅負有補充定義,財政部在2012年9月27日台財稅字第10104610410號令做了解釋,在台灣設有戶籍,且於一課稅年度內在境內居住合計滿31天,就符合「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的定義。

官員指出,甲君在台灣設有戶籍,一個年度內居住超過31天,這有入出境紀錄可查。

只是,國稅局如何查到甲君領有美國A公司薪水?官員不肯明說,只表示,這外幣匯入台灣的戶頭,只要是外幣,尤其甲君的款項不低,銀行就有紀錄資料。

甲君來自美國薪水超過新台幣100萬元,要申報海外所得, 應填寫「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

甲君以美元計價的薪水,會按給付日台灣銀行買入及賣出美元即期外匯收盤價之平均數折算新台幣,計算所得額,折算結果合新台幣約1,250萬餘元。

官員說,漏報海外所得的處罰不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依所漏稅額處三倍以下罰鍰。

納稅人如有類似情況,可以趕在國稅局開始查核之前補報,可以免罰。

 
 
今日相關新聞
居台逾31天 未報海外所得遭罰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