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70歲傴僂老翁走入深水鶪@間香燭店,索利市及保護費,店主拒絕並捉茈L的手臂稱會報警,老翁遂隨手拿起店內的陘M及槌揮舞,終被制服。老翁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勒索罪,法官昨判刑時形容他悲慘可憐,為買毒品而犯案,判入獄18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出,相信被告張漢禮(70歲)的外貌難以令店主感受威脅,考慮被告身體狀G及年紀,法官質疑被告是否具實際能力傷害店主及破壞香燭店。 39次案底 官指悲慘可憐 法官表示,被告有39次案底,4次為勒索,其餘多數與毒品有關,形容這是一名典型隱君子的案底紀錄。官認為,被告悲慘可憐,他為買毒品才作出此等「無可奈可的嘗試」,干犯本案。 官指出,案中被告只是索款一次,亦沒有指定勒索金額,考慮被告案底纍纍,判他入獄18個月,並稱被告若繼續拒絕奉公守法,須承受當中後果。 【案件編號:DCCC8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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