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1歲男童因算術不斷出錯,補習班女導師氣急攻心,狠狠抽打男童臀部20次致瘀傷。女導師昨承認襲擊兒童,辯方稱,有家長讚導師有使命感,裁判官即高舉男童傷勢照片,問「咁樣叫有使命感?」裁判官決定把女導師還押,押後兩周判刑。 展示傷勢照片 官:咁樣叫有使命感? 被告胡翠k(48歲)報稱是九龍仔街坊福利會補習班的女導師,她昨承認於今年4月傍晚輔導功課時,因11歲男童X算術不斷出錯,一氣之下拿塑膠按摩棒抽打X左臀20下。總裁判官李慶年觀察X的傷勢照片時,形容瘀傷面積約5吋乘8吋,顏色「好深」。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在福利會內工作17年,認為自己有責任教好小朋友,再加上受私事困擾,才會體罰X。辯方續稱,被告第一時間認罪,並已向X的母親道歉,她正接受精神科治療。 辯方呈上多封求情信,福利會在信中稱被告從未被其他家長投訴,事後會繼續聘用被告。有學生家長則在信中讚被告有耐心、盡心盡責及有使命感,李官聞言立即高舉展示男童傷勢照片,問「咁樣叫有使命感?」辯方同意案情屬嚴重,但強調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 李官指出,被告當時接近失控,犯案情節相當嚴重,更違背了學生家長對她的信任。李官憂慮本案並非單一事件,將被告還押至8月2日,待索取其感化、社會服務令及心理報告再判刑。李官另斥責控方沒有準備X的創傷報告,現在只能假設X沒有受到心理創傷。 【案件編號:WKCC27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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