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郭文貴所實際控制的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所涉另外一宗經濟案件,周三在河南省開封市中級法院開庭。 郭文貴的公司及3名財務高管,將分別被控騙取貸款及票據承兌罪。 據開封市檢察院指控,2008年,河南裕達置業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郭文貴為解決公司資金困難,指使時任裕達公司副總經理的馬成(另案處理),被告張新成(裕達公司原財務總監)、郭麗杰(裕達公司原副總經理)、肖豔玲(裕達公司原財務部副經理),通過註冊成立空殼公司,偽造合同、虛構投資專案等方式,先後逾40次從7家銀行騙取貸款和承兌匯票共計14.95億元(人民幣,下同),上述資金根據郭文貴授意用於歸還裕達公司債務、向北京盤古氏公司及境外轉款等。至案發,尚有2億元未歸還。檢方認為,被告單位和3名被告在郭文貴指使下,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貸款、票據承兌,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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